“检查危险品?!万元护肤品少一半?!”
某地,李女士网购了一套价值万元的进口护肤品,满心欢喜等着收货,没想到快递到手时包装已被拆开,里面昂贵的精华液竟然少了一半!
快递员的解释更是让她瞠目结舌——“我怀疑是危险品,需要检查一下。”
而快递公司的回应更是令人哭笑不得:“他就是好奇,想看看里面装的啥。”
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?一起来看看吧。
1
(为保护当事人隐私,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)
案发当天,李女士正在家中等待快递。这套护肤品她早就心仪已久,趁着海外购物节打折,一咬牙花了一万多块钱,想着犒赏一下辛苦工作的自己。
快递员小王按响门铃时,李女士兴奋地冲到门口,可一看到包裹的样子,她瞬间懵了——包装盒明显被撕开过,胶带也重新粘贴了一遍!
“师傅,这包裹怎么被拆开了?”她当即质疑道。
小王一脸理直气壮:“我怀疑里面可能是危险品,按照公司规定需要检查一下。”
李女士顿时感觉脑子有点转不过来:“危险品?这明明是护肤品啊!而且包裹上写得清清楚楚!”
她赶紧打开包装检查,这一看不得了——原本应该有两瓶30ml的精华液,现在只剩下一瓶半!另外半瓶精华液不翼而飞!
“我的天呐!这一瓶精华就要三千多块!”李女士瞬间瞪大眼睛,心疼得不行。
小王见状,开始支支吾吾:“可能是运输过程中洒漏了吧……”
可李女士仔细一看,瓶子完好无损,根本没有破裂痕迹,而且包装内部也没有液体残留。她当即拍照取证,拒绝签收。
这件事一出,网友炸了:
“检查危险品?这理由也太牵强了吧!”
“万元护肤品说没就没,谁能承受得起?”
“快递员的好奇心也太昂贵了……”
李女士立即联系了快递公司投诉,没想到客服的回复更是让她哭笑不得。
2
本案核心争议:快递员是否有权私自拆开客户包裹?丢失物品该如何赔偿?
客服经理在电话里解释道:“我们调查了一下,小王确实私自打开了您的包裹,但他不是故意的,就是好奇想看看里面装的是什么。”
李女士听到这个回复,顿时感觉三观都被颠覆了:“好奇?!就因为好奇,我就要损失几千块钱?”
根据《邮政法》规定:“邮政企业或者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私自开拆或者隐匿、毁弃、倒卖他人邮件、快件。”
专业人士这么看:
快递员私自拆包的行为,无论出于何种理由,都已经构成了对用户隐私权和财产权的双重侵犯。所谓“检查危险品”的说辞更是站不住脚,因为快递公司有专门的安检流程和设备,普通快递员根本没有私自开包检查的权限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:“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他人财产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”
本案中,李女士的损失明确,快递员的过错明显,快递公司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
经过多轮协商,快递公司最终同意:
1.按照购买发票价格,赔偿李女士护肤品损失3200元 2.对涉事快递员小王进行停职处理,扣除当月奖金 3.向李女士正式道歉,并承诺加强员工培训管理
但李女士表示:“虽然钱赔了,但这种感觉真的很糟糕。以后收快递都要担心包裹是不是被人动过手脚。”
3
好奇害死猫,更害死了信任!
一句“他好奇”就想轻描淡写地搪塞过去?快递行业的诚信底线究竟在哪里?
损坏物品要赔偿本是天经地义,但谁会想到快递员会因为“好奇”就私自开包?
有网友热议:“俺不信,真的只是好奇?万一里面是现金或者其他贵重物品,岂不是更危险?”
也有网友愤怒表示:“这已经不是服务态度问题了,这是职业操守问题!”
更有专业人士指出:“快递行业的监管漏洞暴露无遗,员工培训和制度约束都亟待加强。”
此案给我们的启示是:
第一,消费者收快递时一定要当面验货,发现包装异常立即拒签并拍照取证。
第二,快递公司必须加强内部管理,建立更严格的监督机制,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。
第三,相关部门应该出台更严厉的处罚措施,让违法违规者付出应有代价。
包裹虽小,诚信事大。每一次私自开包都是对消费者信任的践踏,每一次“好奇”的代价都可能让整个行业的声誉受损。
对于此案您怎么看?欢迎您留言谈谈。
声明:本文内容基于真实案件改编,当事人姓名及相关信息均已进行匿名化或虚构化处理,旨在保护个人隐私。文章仅以案例形式为大众提供法律知识普及,不构成任何法律建议或指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