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来源:黑龙江日报)
转自:黑龙江日报
当前正值秋季森林草原防火期,临近假期,休闲旅游、民俗用火、农事用火增多,秋季天干物燥,是森林火灾高发期。进入林区必须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,以下森林草原防火知识需要牢记。
一、森林火灾的种类
根据森林火灾燃烧部位、性质和危害程度,可将森林火灾分为地表火、树冠火和地下火三大类。
(一)地表火。最常见的一种林火,指火从地表面地被物以及近地面根系幼树、树干下皮层开始燃烧,并沿地表面蔓延的火灾。
(二)树冠火。地表火遇到强风或遇到针叶幼树群、枯立木或低垂树枝,烧至树冠,并沿树冠顺风扩展。
(三)地下火。一般容易发生在干旱季节的针叶林内,火在林内根系、土壤表层有机质及泥炭层燃烧,蔓延速度慢、温度高,持续时间长、破坏力极强。经地下火燃烧后,乔木、灌木的根部被烧坏,大量树木枯倒。
二、发生森林火灾主要原因有哪些?
森林火灾的起因主要有两大类:人为火和自然火。
人为火包括生产性火源和非生产性火源。生产性火源如烧灰积肥、烧田埂草、炼山整地、烧垦烧荒、放牧、狩猎、烧防火线、机车喷漏火等;非生产性火源如野外做饭、烧火取暖、乱丢烟头、上坟烧纸、吸烟、小孩玩火、用火驱蚊驱兽等。
自然火是指在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下产生的热源,包括雷电火、火山爆发、陨石陨落、滚石火花和泥煤自燃等。由自然火引起的森林火灾约占我国森林火灾总数1%。
三、牢记森林防火“十不准”
(一)不准携带火种进山。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,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,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、最具有毁灭性的后果。
(二)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。野外生火取暖很容易让人麻痹大意,如遇大风天气,极易引燃周围的植被,极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。
(三)不准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。一个小小的烟头,足够点燃一片绿色的森林,不要小瞧随手乱扔的一个烟头,更不能抱有侥幸心理。
(四)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。在林区升起的每一簇小火苗,都可能是伤害绿色生态环境的杀手,不要贪图一时的趣味而忘了保护我们的家园。
(五)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,燃放烟花爆竹。提倡文明祭祀,不在林区上香烧纸或燃放烟花爆竹,不经意的一个火星也许会成为一场生态灾难的开始。
(六)不准炼山、烧荒、烧田埂草、堆烧。放火炼山、烧荒、烧田埂草、堆烧极易引发森林火灾,不仅破坏生态环境,还会直接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。
(七)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。监护人应加强管理教育,使他们认识到玩火的危险性以及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,做到无论何时都不玩火。
(八)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。烟头虽小,但其表面温度一般都在200℃至300℃,中心温度可高达700℃至800℃,很容易引燃森林植被。
(九)不准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。在林区狩猎、放火驱兽的同时,不经意间掉落的小火星,可能引燃周围的植被,从而引发森林火灾,破坏生态环境。
(十)不准让老、幼、弱、病、残者参加扑火抢险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、安全第一的思想。凡接到森林火灾扑救命令的任何单位和个人,必须科学扑救。
四、落实森林火灾扑救“十个严禁”
(一)严禁不懂打火的人指挥打火,未经专业培训、缺乏实战经验的指挥员不得直接指挥扑火行动。
(二)严禁地方部门领导或乡镇领导在现场指挥部成立后担任总指挥(不包括火情早期处理)。
(三)严禁行政指挥代替专业指挥。
(四)严禁多头指挥、各行其是、各自为战。
(五)严禁现场指挥部和指挥员未经火场勘察、态势研判和安全风险评估直接部署力量、展开扑火行动。
(六)严禁在火势迅猛的火头正前方和从山上向山下,以及梯形可燃物分布明显地域直接部署力量。
(七)严禁指挥队伍从植被垂直分布、易燃性强、郁闭度大的地段接近火场。
(八)严禁指挥队伍盲目进入陡坡、山脊线、草塘沟、单口山谷、山岩凸起地形、鞍部、山体滑坡和滚石较多地域等危险地形,以及易燃灌木丛、草甸、针叶幼树林、高山竹林等危险可燃物分布集中区贸然直接扑火。
(九)严禁在未预设安全区域和安全撤离路线情况下组织队伍扑火。
(十)严禁组织队伍在草塘沟、悬崖陡坡下方、可能二次燃烧的火烧迹地、火场附近的密林等区域休整宿营。
发现森林火灾,第一时间拨打森林火情报警电话12119报告火情。